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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6体育在线bet36体育在线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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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发〔2006〕23号


bet36体育在线bet36体育在线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化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简称小农水工程,下同)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依照上级水利部门《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根据bet36体育在线的实际情况,对bet36体育在线库容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山塘工程、拦陂建闸的蓄、引、提工程和大、中型灌区(含小二型以上水库,下同)干渠以下的灌溉工程以及农村人畜饮水集中供水工程进行管理体制改革,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改革,使bet36体育在线小农水工程基本实现:产权明晰、经营放活、管理规范、责任落实、设施完好、功能完善,确保当地生产、生活用水和防汛抗旱需要。
二、改革内容
(一)明晰产权
1、由单个村民小组(含自然村)投资投劳(包括社会赞助、政府支持等,下同)兴办的小农水工程,其产权归村民小组(含自然村)所有。
2、由村委会组织两个或两个以上村民小组(含自然村)投资投劳兴办且跨村民小组(含自然村)受益的小农水工程:其产权已经明晰的,仍维持不变;其产权难以明晰的,划归村委会所有。
3、由乡(镇、场、街办)组织两个或两个以上村委会投资投劳兴办且跨村委会受益的小农水工程:其产权已经明晰的,仍维持不变;其产权难以明晰的,划归乡级人民政府所有。
4、由县(市、区)组织两个或两个以上乡(镇、场、街办)投资投劳兴办且跨乡(镇、场、街办)受益的小农水工程:其产权已经明晰的,仍维持不变;其产权难以明晰的,划归县级人民政府所有。
5、由单位或个人(含股份合作,下同)在农村集体或国有土地上投资投劳兴办的小农水工程:在1986年《土地管理法》颁布之前兴建的,其产权归投资投劳的单位或个人所有。在1986年《土地管理法》颁布之后兴建且按规定依法办理(或补办)了土地(含林地)征占用等相关手续的,其产权归投资投劳的单位或个人所有;未按规定依法办理土地(含林地)征占用等相关手续的,其产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或自然村)或国有单位所有,投资投劳的单位或个人仅有该项工程的经营权或使用权。
(二)放活经营
  为提高小农水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小农水工程要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可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1、由单位或个人投资投劳兴办的小农水工程,获得工程所有权的,由投资投劳的单位或个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未获得工程所有权的,由投资投劳的单位或个人与工程所有者协商选择经营管理方式。
2、对大、中型灌区干渠以下且属纯灌溉的小农水工程,由工程所有者委托给农村用水协会经营管理。
3、对于山塘工程和拦陂建闸所形成的工程性水源(水域):
⑴专供养殖(含发电等)纯经营性的小农水工程,可由工程所有者将工程的经营权进行出让(转让),实行招标拍卖或租赁承包;
⑵专供农业灌溉的小农水工程,可由工程所有者将工程的经营权委托给用水协会经营管理,也可由工程所有者将工程的所有权、经营权全部划拨、委托给用水协会所有、经营、管理;
⑶既供农业灌溉又供养殖(含发电等)的小农水工程:可由工程所有者将灌溉部分的经营权委托给用水协会经营管理,将养殖(含发电等)部分的经营权进行出让(转让),实行招标拍卖或租赁承包;也可由工程所有者将工程的所有权、经营权全部划拨、委托给用水协会所有、经营、管理。
4、对农户个人投资投劳兴建机井等自备水源、设施的,由农户自主经营管理。
5、对农村兴办的人畜饮水集中供水工程,可由工程所有者委托给村民理事会或用水协会经营管理。
(三)规范管理
1、对出让(转让)经营权的小农水工程:
⑴应召开工程所有权单位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且必须获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
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暗箱操作;
⑶参与工程出让(转让)的竞标者,可以是本工程所有权单位的成员,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附加歧视条件;
⑷工程的出让(转让)收益,必须用于该工程的除险加固,结余部分转为工程防汛保安大修理费(简称大修理费,下同),不得挪作他用。
2、接受委托从事经营管理的用水协会:
⑴必须及时征收水费,按要求将水费缴交给水源管理单位或工程所有者;
⑵水源管理单位或工程所有者应按照缴交水费总额的18%拨给用水协会,由用水协会统筹安排使用(包括水费代收手续费、干渠以下日常维护费、误工补助等)。
3、通过划拨获得工程所有权的用水协会:
⑴对灌溉部分的水费收益必须提取20%(按工程成本水价计算)转为大修理费,80%由用水协会统筹安排使用(包括蓄水工程和干渠以下的日常维护费、误工补助等);
⑵对非灌溉部分(养殖、发电等)的纯收益,必须用于该工程的除险加固,结余部分转为大修理费,不得挪作他用。
4、所有小农水工程都必须经乡级人民政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勘察、登记造册,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发证(只收工本费)。工程质量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不得发证,也不得蓄水运行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未经批准擅自兴办的小农水工程,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处。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须依法取缔。
5、为避免山塘工程的堤坝长年浸泡,每两年必须进行一次冬季“空库”,促进堤坝自然“滤水干堤”,增强堤坝的密实度,提高工程的蓄水抗洪能力。
6、利用小农水工程开展立体养殖的,应按照bet36体育在线《bet36体育在线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府发[2003]52号)有关规定执行,确保水源的水质不受污染。属灌溉用水的水质,必须达到四类以上标准(含四类);属其他生产生活用水的水质,必须达到三类以上标准(含三类)。
7、小农水工程的供水价格及收费管理按《bet36体育在线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宜市价费字[2005]9号)和《bet36体育在线市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及使用管理办法》(宜府办发[2005]2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8、小农水工程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都必须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不得擅自改变工程的功能,确保工程的防洪度汛安全,确保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的需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9、小农水工程提取的大修理费,必须按照“谁缴存、谁所有、谁使用”的原则,由财政专户储存、监督使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
10、小农水工程按计划需要进行维修时,工程所有者必须按照有关程序报批,并提前3个月告知该工程的经营者。
11、小农水工程经营权出让(转让),属于租赁承包的,其时间一般以10年左右为宜,最长不超过15年;属于招标拍卖的,其时间一般以15年左右为宜,最长不超过20年。
12、鼓励社会各界(包括单位、个人、用水协会及其他独立法人等)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兴办小农水工程。
(四)落实责任
1、防汛抗洪责任
⑴各级人民政府为所辖区域内的防汛抗洪的行政责任人,负责本区域范围防汛抗洪的指挥、调度、协调。
⑵小农水工程的所有者为该工程防汛抗洪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防汛抗洪的指挥、调度、协调,负责防汛抗洪时的物资调配、人员组织,并服从该工程辖区防汛抗洪行政责任人对防汛抗洪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
⑶小农水工程的经营者为该工程防汛抗洪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工程的日常管护,备足防汛抗洪物资,制定防汛抗洪预案。遇降大雨或暴雨,必须做到人员及时到岗到位;出现工程险情,除采取必要的抗洪抢险措施外,还必须立即向工程所有者和上级组织报告。
2、抗旱救灾责任
⑴各级人民政府为所辖区域内抗旱救灾的行政责任人,负责本区域范围内抗旱救灾的指挥、调度、协调。
⑵小农水工程的所有者为该工程抗旱救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该工程抗旱救灾的指挥、调度、协调,负责抗旱救灾的人员组织、用水纠纷的调处,并服从该工程辖区抗旱救灾行政责任人对抗旱救灾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
⑶小农水工程的经营者为该工程抗旱救灾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该工程灌溉的水源调配,推行节约用水,防止水源浪费,协助工程所有者调处用水纠纷。
3、工程管理责任
⑴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农水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现小农水工程损毁、渗漏或其他工程险情,应及时提出除险加固的意见。
⑵工程所有者要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工程的蓄水标准(水位标尺或溢洪基准口),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发现渗漏、崩塌或其他工程险情,应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并在水利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进行处理。
工程所有者发现工程经营者超标准蓄水或其他损毁工程的行为,应予警告或按合同要求给予处罚,屡教不改的,在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有权单方废除合约。
⑶工程经营者要经常对工程进行巡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工程所有者或上级组织报告,并在水利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进行处理。
工程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必须按照水利工程管理的技术要求做好日常管理,认真履行合同,坚决杜绝超标准蓄水和其他损毁工程的行为,否则,一旦出现倒堤垮坝,甚至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由经营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都要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水利(水务)、发改委、财政、物价、国土、农业、林业、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小农水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小农水改革工作,并把小农水改革列入水利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二)分步实施。第一步,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第二步,区分情况、明晰产权;第三步,创新机制、放活经营;第四步,明确主体、落实责任;第五步,报批备案、建档立卡。
(三)时间安排。bet36体育在线小农水改革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再推广的步骤进行。2006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的每个乡(镇)要搞好2-3个试点;2007年6月底前完成应改革任务的50%;200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落实措施。市里对小农水改革先进县(市、区)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各县(市、区)也要建立激励机制,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制订配套措施,全力推进小农水改革。

                       二OO六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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